近來,新結識的三位朋友均為離婚,有一個小孩或兩個,小孩或許跟著爸爸,媽媽每週日探望一次;小孩或許跟著媽媽,爸爸忙於工作沒空探望。而他們都很年輕,沒大我太多歲,我連一次婚都沒結,而他們卻早已結了婚、生了小孩、又離婚,我很啞然。

他們個個活潑又開朗,女的嬌美又能幹,男的英氣十足而收入又高於一般水準,他們都是在社會上人人欣羨的高知識份子與富裕的中產階級,離婚之因到底打哪兒來?這對婚姻還抱著一絲希望的我來說,不免有股寒意打從腳底涼至頭皮,搞不好,我真的太小看了婚姻這件事。

C個性爽朗、長髮飄逸,她有成功的事業與美貌,兩個兒子跟著爸爸,她笑的燦爛如花:「我現在是一個人,」她咬了口牛肉漢堡,「其實沒有人希望最後是這樣。」臉上的笑容卻不因為這句話而消失,我則因為不知道該說什麼而猛喝紅茶,對於別人的過往,我一向手足無措,不知道該如何將話題導向光明的未來。

D的事業相當成功,與女友婚後快速的在一年內便迎接了兒子,而也在之後的一年內迅速仳離。當別人問起與這段婚姻的相關問題,他總是將這樁婚姻濃縮於幾個字母:It’s gone. 這句話他講得輕鬆又自然,輕鬆到讓提問的人不覺得尷尬與窘迫,輕鬆到我甚至懷疑他根本在家對著鏡子練習這句話很久了。

E真的長得很漂亮。有個兒子跟著爸爸。妻子終日奮鬥自己的事業,大半夜回家,家人已熟睡;早上又比家人晚起,見不到兒子與老公。大概是如此,所以分開。但她的事業有聲有色,渾身自信讓我突然覺得離婚或許不是件壞事,又或是說,單身恐怕會更好,結婚才比較容易變神經病。

我知道婚姻不容易,不過在我樂天的思考模式裡,我也不覺得婚姻會困難到哪裡去。那不就是餐桌上多擺副碗筷,多個人陪你吃飯。不就是假日時會多一個人煩你,要去北海岸要去南恆春,或是哪也不去在家守著電視,喔隨便你啊。再不然,就是公婆老喜歡突襲你家說拜拜的日子到了,接著從菜籃裡端出煎好的虱目魚,開始橋桌椅,也ok啦,我最歡迎拜拜料理,有吃有保祐。當然,我知道婚姻生活沒這麼簡單,一個人與兩個人,終究很不一樣。或許在家守電視搶搖控器就是離婚的原因。

我無意探討離婚現象,也無從探討起。當然對某些人而言,打從一開始就發現不對勁,離婚對他們而言可能是個好選擇;這大概類似於我吃到難吃的餐廳之後再也不光臨第二次是一樣的道理(唉,這比喻怎麼有點怪),不過這總得吃過了才知道好不好吃啊,這麼說起來離婚感覺好像也稀鬆平常了,如果試吃覺得不合胃口,也不用勉強自己把整盤都吃完。不過有些人的心態是,菜都點了,不吃完好可惜。從小爸媽就教導,食物一定要吃完,不然下輩子會在非洲當饑民。所以一口口慢慢吃,原本不合胃口的菜吃到最後味蕾也習慣了,好像也沒這麼難吃,比起巷口那家(前一任男友)吃來順口多了,就這樣一整盤吃光光(婚姻忽悠三十年過去)。

我不知道自己以後會不會離婚。應該是說,我更不知道自己會不會結婚。有婚結,很好;沒婚結,也未必不好。如果結了要離婚,我一定會在家對著鏡子勤練it’s gone而不掉一滴眼淚;如果有幸逃過離婚一劫,那只表示我嫁了個大好人。而再談結婚,如果有幸結婚,我其實不在意對方是不是離過婚或有沒有小孩。對方離過婚,很好,表示他更懂得婚姻是怎麼一回事;有小孩,很好,我多一個家人。

他們都離過婚,現在跟我一樣都單身。

或許離婚的紀錄讓他們要再找到伴侶會更困難,不過沒有離婚紀錄的單身者也不一定就比較好找(淚)。說到最後好像也只能走向宗教的思考脈絡:佛家或許會說這是因果,而耶穌會說我正為你準備著,急什麼。

無論離過婚與否,擺脫單身、迎接美好的婚姻應該沒這麼困難(?)希望大家都能找到好伴侶,就算他工作忙到入夜才回家,妳都可以笑臉迎人的在週日陪他媽媽一起大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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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jlin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